| 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 | ||||||||||||||||||||||||
| -----招生简章----- | ||||||||||||||||||||||||
| (专业方向:[教育培训]营养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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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10月,公布了公共营养师等第四批新职业。正酝酿出台的《国民营养条例》,将规定:“日后所有的公共饮食场所必须配备专业的公共营养师;所有的幼儿园和学校都要配备专业营养师;社区设营养师,可以定期向居民们讲解营养知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定于2007年7月正式启动《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试验性试点培训鉴定工作。 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专业技能人才证明可记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同时也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并且,国家对此实行“就业准入”,从业人员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
团体培训可根据企业要求安排时间、地点,更可获得团体优惠 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书、两寸标准蓝底彩色照片三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联系电话:62927332/62921823 联系人:程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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