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在职硕士研究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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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方向:行政管理 人力资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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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创办于1902年,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也是中国政府正在实施的"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之一。北京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大学之一,研究生导师力量非常雄厚。2002年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一起列为国家和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学校之一。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现有2个一级学科,5个博士专业招生另有MPA专业硕士点。著名管理学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学科概述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和北京市学位办备案,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依托公共管理、系统科学和信息管理的综合学科优势,并整合心理学院等兄弟院系的优质教育资源,注重学科的交叉性,形成了行政管理专业同应用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有机联系的特色课程体系。这一课程体系既兼顾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的国家标准,又满足了人事管理部门知识更新和管理能力提升的需要。
一、招生 专 业 ★行政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扎实丰富的管理学和心理学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能力,能够从事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与领导工作。 ☆项目特色 ◆ 聘请业界、权威专家,采用MBA案例互动教学; ◆ 跨学科联合培养,优化管理人才的知识机构; ◆ 知识更新与学位教育结合,注重经验交流。 ☆课程设置(16门课程+整合项目)
注:带★号为本专业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考试科目。 注:为优化课程,本院保留对部分课程进一步修改和调整的权利。 ☆师资队伍 教学主要由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博、硕士导师、MPA讲师、并聘请教育学院、教育管理学院、心理学院、清华大学等校内外相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各级人事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对该专业课程有继续教育或系统学习及知识更新需要的相关专业人士。 三、录取和费用 录取:经资格审查后择优录取,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班录取通知书。 学费:每人16000元(RMB),一次性交清;书籍讲义费800元,多退少补。 说明:1、开课两周后一律不退学费,中途退学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颁发已经结课的单科学习证明,或经申请批准后可转入下期学习,但不退学费。交通、食宿费自理(由学校协助安排)。 2、京外参观考察费用另行缴纳; 同等学力人员考试和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另行缴纳。 四、颁发证书 1、考试成绩合格,并提交一篇与硕士水平相当地论文者,由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研究生课程班证书(附成绩单、入学登记表和相关档案材料),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的规定,根据学员提供的详实材料,建立学员档案,存放于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 2、欲申请学位者,请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员硕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向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费用自理。通过国家及学校考试和论文答辩者,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在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结束前,凡考取公共管理硕士(MPA)者,可补足学费差额就读我院公共管理硕士(MPA);符合条件者,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五、学制及授课方式 学制:一年半,业余学习,不脱产。 学员修满规定的32学分,成绩合格,即可结业。该课程时间安排适应学校学年安排,面授为主、自学和网络与多媒体辅导相结合。 方式:1、北京班:针对北京和周边地区学员,隔周双休日上课,每次二天,每月两个周末,共四天; 2、集中班:每半年来京学习7-15天,共四次;一般安排在寒暑期、五一、十一等,协助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 六、上课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新外北太平庄校区) 七、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交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同版照片四张、两寸同版照片两张; 4、报名费100元;注册报到时须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报名日期:即日起开始报名,滚动授课,每班限额50人。 八、报名咨询: 咨询老师: 咨询电话:010-62921823 62927332 MSN及邮箱:zzduyan@hot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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